一、安全提示
(一)搭乘地铁设施范围内自动扶梯时,应站稳,握好扶手。同行人应该照顾好儿童和老人;不得在扶梯上打闹、奔跑;
(二)进站乘客应当接受安全检查。不接受安全检查的乘客,安全检查人员有权拒绝进站;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站或者扰乱现场秩序的,安全检查人员依法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三)禁止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汽油、烟花爆竹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一经发现携带违禁物品的,安全检查人员有权拒绝进站乘车,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四)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1、擅自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或者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装置、安全装置等;
2、擅自进入行车区域、隧道、控制室、驾驶室等禁止进入的非公共区域;
3、越过黄色安全线候车或者倚靠屏蔽门;
4、追逐、打闹或者使用滑板、滑轮等器械进行滑行等;
5、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二、票务须知
(一)南宁轨道交通线网票价及优惠政策按市物价局和交通运输局批复文件执行。
(二)乘客持有效车票进入轨道交通付费区,实行一人一票制,乘客应使用同一张车票进、出闸。
(三)乘客在同一车站进出闸,单程票由闸机回收,持其他车票的乘客支付所使用车票种类的最低单程票价。
(四)乘客按序排队购票,持有效车票乘车;乘客所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到达车站的实际车费时,须补交超程车费。
(五)乘客每次乘车有效时限120分钟,超过有效时限,乘客须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交车费,但因轨道交通运营单位 (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运营原因导致的除外。
(六)单程票在地铁车站发售,乘客当天在发售站进站乘车有效,出站由运营单位回收,遗失车票的按照无票处理;单程票未进站使用的,可在购票当日运营时间内前往购票站办理退票。
(七)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超过 1.3 米的儿童,携带的儿童超过 1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八)进闸时没有在闸机验卡区正常感应的车票(即没有进闸记录),持单程票的以发售站为出发站支付车费,持其他车票的乘客应向车站说明出发站名称等情况,由车站按其所持车票种类收取车费。
(九)乘客可以凭有效车票在目的地车站出闸前领取当次乘车。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持无效车票乘车:
1、使用的车票信息资料非经车票发行人允许进行了涂改、删除或损坏;
2、使用逾期车票。
(十一)轨道交通因故障或者意外事件不能正常运行的,运营单位应当对受影响的乘客按照所购车票原票价退还票款。
(十二)车票已在闸机上验票而乘客未进闸的,可在20分钟以内在发售站免费办理消除记录手续。超过20分钟乘客未进站的,单程票作废由运营单位予以回收,其他车票按所使用车票种类的最低单程票价支付车费,但因运营单位运营原因导致的除外。
注:本守则所称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是指出闸站与地铁线网中可到达闸站的最远出发站之间的单程票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