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须提供的资料:
1、办理人员《身份证》;
2、《失业证》和IC卡;
3、夫妻关系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关系在同一户口簿中登记的应提供《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应提供单位证明或社区证明,夫妻离异由子女领取丧葬补助金的应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4、医院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5、殡仪馆开具的火化发票(土葬不得申领丧葬补助金,特殊少数民族地区除外)。
(二)须领填的表格: 《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申领表》。
(三)办理手续流程:城区管理部待遇窗口受理——>失业保险待遇科科长审核——>基金结算科复核——>分管局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