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待遇,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功能,根据南宁市人社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有关工作要求,我市社会保险医疗费用报销业务经办材料有了一些调整,具体有哪些,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简化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报材料
从2017年12月29日起,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业务时,仅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无金融功能的除外),不需再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医疗费用零星报销资金将拨付到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社会保障卡无金融功能的参保人员及持医保IC卡的参保人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
◇小编为您解惑
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业务时,报销款项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入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参保人员需分别提供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还需填写银行账户的开户行名称。现在,我们手中的社会保障卡兼具个人金融账户存取和证明个人身份信息功能,可作为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报的凭证,同时,报销款项划入社会保障卡个人金融账户,简化了申报材料,更为简单方便。
◇小编还告诉您
社会保障卡除了可以作为申领医疗保险待遇的凭证之外,还是申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的凭证哦,不仅如此,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在激活之后还可以在申领单笔生育医疗费用(不含生育津贴)、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时作为收款账户领取待遇哦!
看到以上信息,您是不是对我们的社会保障卡有了更深的了解呢?如果您还未申领社会保障卡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要赶紧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