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你知道多少?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及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办法。
哪些人可以参保呢?
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如何参保呢?
城乡居民请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标准是多少?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缴费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政府对100-800元缴费档次分别按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55元、60元、65元、70元、75元进行补贴,对900-2000元缴费档次统一按每人每年80元进行补贴。
政府对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是如何规定的?
政府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城乡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不属于上述四类群体的城乡低保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50元。缴费困难群体可在政府代缴基础上增加个人缴费,并享受按政府代缴金额与个人缴费合计金额对应缴费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
怎样才能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呢?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应该怎么办?
参保人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未达规定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可以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缴费到达经办机构账户的次月起发放。
达到享受条件,每月可以领取多少养老金呢?
月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即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
例如:南宁市A城区的基础养老金为115元。张先生在A城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缴费100元,政府每年给其参保补贴30元,连续缴费30年后满60周岁,按3%的年计息利率测算,其个人账户积累总额为6116元。
一是,A城区的基础养老金115元;
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即:6116元÷139=44元;
张先生的月养老金标准为1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