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的其中一个重要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认定退休年龄的前提是确认您的出生年月。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审核有视同缴费年限人员的人事档案过程中,参保人员问得最多问题就是:为什么我不能按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办退休?答案请往下看:
■文件依据: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文件《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二条第(二)款对职工出生年月的认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举个例子:
李某,男,身份证出生年月为1956年12月,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1957年3月,如果李某的申请退休年龄是60周岁,那么他的申领退休待遇的时间则为2017年3月。
又如,张某,男,身份证出生年月为1956年12月,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1955年7月,如果张某的申请退休年龄是60周岁,那么他的申领退休待遇的时间则为2015年7月。
再如,王某,男,身份证出生年月为1956年12月,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1956年12月,如果,王某的申请退休年龄是60周岁,那么他的申领退休待遇的时间则为2016年12月。
请参保人员,一定谨记文件精神并广而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