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此次审议稿新增不少社会关注的交通安全问题,例如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飙车问题,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问题,以及修改了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时限等内容,必将进一步净化南宁市的交通出行环境。
近年来,南宁市不仅机动车飙车现象频发,非机动车在道路上比拼竞技相互追逐现象也较为严重,危害到道路交通安全,为此,草案对这些行为拟做出限制,一旦发现飙车的行为,对非机动车处二百元罚款,对未达到情节恶劣的机动车处二千元罚款。
此外,草案对交通违法行为还将有更严的“紧箍咒”。此次草案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违法处罚决定等五种情形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
同时,草案新增了单位、住宅小区配合维护交通秩序的义务规定,拟要求当发生道路交通拥堵情形下,道路周边单位、住宅小区应当要配合交通疏导,条件允许下可利用单位、小区内的道路、场地进行疏导。(宁静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