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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出台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2014-09-28 16:36 来源:中国改革报 作者:曾明

  为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日前,广西南宁市出台了《南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保障起止时间,保障对象,保障范围,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等。

  该方案规定,该市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保障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含享受新农合“母婴捆绑”政策的新生儿)。保障范围为参保(合)人员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含重大疾病门诊治疗)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2014年城镇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分别为15,000元、7000元,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额度设封顶线,最高支付限额为37.2万元。全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合计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3%。(记者 曾明)

编辑:梁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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