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企业20%,个人8%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企业8%,个人2%
工伤保险缴纳比例:企业0.5%,个人不承担缴费
生育保险缴纳比例:企业0.6%,个人不承担缴费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企业2%,个人1%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企业12%,个人12%
金投保险网小编提醒:以上“南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适用于企业职工,具体的单位与个人缴纳比例标准,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向南宁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相关介绍】南宁2014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
医疗互助:灵活就业人员在7-9月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选择同时缴纳当年医疗互助,医疗互助按年缴纳,按年全区平均工资的0.5%+年全区平均工资60%的0.25%的标准缴纳,现应缴纳的医疗互助金为:277.2元。
备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请在 2014年7月至9月缴清2014年7月至12月的费用。当前的医保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中断超过3个月后再缴费的,从缴费当月算起,实行3个月的统筹基金支付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次月起,方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