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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征兵政策宣传公告

2014-07-11 09:59 来源:西乡塘政务信息网 作者: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的征兵命令,今年我城区继续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征集一批新兵。现就征兵工作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的男青年: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南宁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当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的有关条件

  【年龄条件】 男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周岁、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7至19周岁,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政治条件】 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的政治考核,应当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其余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 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男青年160cm以上、女青年158cm以上;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现在身高-110)kg]。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其他条件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 全国统一从8月1日开始征集,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男青年从即日起开始报名至8月5日止;女青年从6月5日起报名至8月5日止。为便于大学生参军入伍,我城区将从5月份开始分批次展开对大学生士兵的征集工作,在学生毕业离校或放假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工作。

  【报名办法】 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高校在校大学生应当在学校所在地应征,高校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应征。今年征兵报名全国统一采取网上报名,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不参加网上报名的不能参加应征入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5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男青年携带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大学生还应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办公室登记备案,也可先到实地报名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女青年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按南宁市征兵办和西乡塘区征兵办通知,持此表参加应征。经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的优惠政策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待政策。

  【选用培养】1.选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2.士兵提干。对于表现优秀,在服役时间、现实表现、政治要求、军事素质、年龄及身体心理等方面符合部队有关规定,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具体办法按照关于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3.报考军校。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4.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升学】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就业服务】(1)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2)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务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行录用或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3)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4)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国家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每年6000元的实行补偿或者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大专生最高可获补偿或代偿金18000元,本科生最高可获24000元(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须补办网上报名预征手续,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刚被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享有的优惠政策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高校在校生,由国家实行相应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每年6000元的实行补偿或者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和今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每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六、服义务兵期间还能享有的其他优待政策

  (1)义务兵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2013年西乡塘区优待金标准为:城镇户口16050元/年,农村户口5201元/年。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由西乡塘区征兵办批准入伍的义务兵,入学前户籍在自治区范围内的,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当地标准发放优待金;入学前户籍在自治区范围外的,由西乡塘区民政局按照南宁市标准负责发放优待金,优待金在服役满1年时间后发放到位。除此之外,应征青年家庭还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优待。

  (2)入伍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或者高校在校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3)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七、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秀灵路东三里30号西乡塘区人民武装部院内(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门对面小巷进入约250米)

  报名应征咨询电话:0771--5566537、0771—5566541

  廉洁征兵监督电话:0771--5566524、0771—3134159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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