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1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2011年入夏以来,我国西南、南方部分地区出现了历史罕见的高温少雨天气,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辖区森林面积大、分布广,加上没有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森林防火任务繁重。2011年9月16日开始进入森林防火期,为了做好经开区2011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国庆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一)做好值班人员安排。要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
(二)加强信息报告。从9月30日至10月8日止,每天16:00时按规定报告当天情况,不得出现漏报和贻误扑火战机等现象。
二、加强(秋)冬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
(一)强化野外火源管理,针对当前形势要全面启动林区守卡、巡逻和瞭望制度,严格野外用火,严禁炼山。做到森林火灾早发现、早扑灭,努力消除森林火灾安全隐患,把森林火灾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全方位落实责任制,一是落实镇(街道)与村、村与组、组与户责任,一级抓一级,真正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实处。二是落实部门责任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森林防火部门要主动与各成员单位联络沟通,加强各项防范措施的检查督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
(三)做好节假日值班制度。要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尤其是中国—东盟博览会、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
(四)加强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必须按以下程序由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逐级上报:
1.发现火情后在组织扑救的同时即报告经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2小时明火扑不灭的报告市政府。报告内容应包含:起火地点、起火原因、火场面积、发展趋势、天气现状、受害树种、现场指挥、扑火人数、扑救概况、存在困难和急需的援助。
2.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事故时,经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报告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2)发现火情时明火已燃烧3个小时以上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公园、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旅游风景区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首府附近或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市界附近或县(区、林场)交界地方的森林火灾;
(6)需要自治区、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五)做好信息报告制度
每月25日前将当月森林火灾月报表逐级上报,属《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八种”森林火灾,应在灾后十五天内按要求填写,逐级上报。
经开区防火办电话:4519587 4517693(传真)
邮箱:FP4516024@126.COM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代)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