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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1-11-02 16:16 来源: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作者:

  关于做好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1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2011年入夏以来,我国西南、南方部分地区出现了历史罕见的高温少雨天气,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辖区森林面积大、分布广,加上没有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森林防火任务繁重。2011916开始进入森林防火期,为了做好经开区2011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国庆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一)做好值班人员安排。要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

  (二)加强信息报告。从930日至108日止,每天1600按规定报告当天情况,不得出现漏报和贻误扑火战机等现象。

  二、加强(秋)冬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

  (一)强化野外火源管理,针对当前形势要全面启动林区守卡、巡逻和瞭望制度,严格野外用火,严禁炼山。做到森林火灾早发现、早扑灭,努力消除森林火灾安全隐患,把森林火灾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全方位落实责任制,一是落实镇(街道)与村、村与组、组与户责任,一级抓一级,真正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实处。二是落实部门责任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森林防火部门要主动与各成员单位联络沟通,加强各项防范措施的检查督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

  (三)做好节假日值班制度。要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尤其是中国—东盟博览会、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

  (四)加强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必须按以下程序由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逐级上报:

  1.发现火情后在组织扑救的同时即报告经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2小时明火扑不灭的报告市政府。报告内容应包含:起火地点、起火原因、火场面积、发展趋势、天气现状、受害树种、现场指挥、扑火人数、扑救概况、存在困难和急需的援助。

  2.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事故时,经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报告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2)发现火情时明火已燃烧3个小时以上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公园、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旅游风景区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首府附近或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市界附近或县(区、林场)交界地方的森林火灾;

  6)需要自治区、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五)做好信息报告制度

  每月25日前将当月森林火灾月报表逐级上报,属《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八种”森林火灾,应在灾后十五天内按要求填写,逐级上报。

  经开区防火办电话:4519587   4517693(传真)

  邮箱:FP4516024@126.COM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代)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编辑:黄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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