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日报社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广告公司总代理《南宁晚报》2018年度分类信息广告,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参加竞争。
一、招标项目
南宁日报社《南宁晚报》2018年分类信息广告总代理经营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符合《广告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核准,允许从事媒体广告投放业务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告经营单位。
3. 具有一定的广告策划能力和广告市场开拓能力,具有平面媒体广告代理经验,具有一定数量的广告客户资源。
4.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出具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5. 近3年内投标公司与南宁日报社经营中心合作过程中无欠款记录,信誉良好。
6. 竞标人近2年必须具有3个以上类似广告代理服务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7. 外地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南宁市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者设有分支机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副本。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 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9日,08:00—12:00,14:30—17:30。
2.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8号南宁日报社经营中心一楼。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下班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南宁日报社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宁云景支行
银行账号:5520 3010 0100 0813 03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11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8号南宁日报社经营中心一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翠杏
电话:13607872297
采购单位:南宁日报社
2017年12月4日